关键角色
克里斯托弗·威利
本书作者,剑桥分析(CA)前研究总监,核心技术和方法的创建者之一,最终成为揭露一切的“吹哨人”。
亚历山大·尼克斯
SCL集团和CA的CEO,一个浮夸、毫无道德底线的伊顿公学校友,负责将公司的“武器”推销给全球客户。
史蒂夫·班农
美国另类右翼领袖,Breitbart新闻网前执行主席,特朗普前首席战略师。他为CA注入了“文化战争”的意识形态灵魂。
罗伯特·默瑟
美国亿万富翁,对冲基金文艺复兴科技公司的联合CEO。他为CA提供了关键的启动资金,希望打造一个可量化、可操控的社会模型。
亚历山大·科根
剑桥大学心理学研究员,他开发了关键的Facebook应用程序,为CA非法收集了8700万用户的个人数据。
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,其宽松的API政策和对数据滥用的忽视,为CA的数据收割提供了温床。
核心摘要
作者威利早期为加拿大自由党和英国自由民主党工作,尝试将奥巴马竞选时的数据驱动策略引入,但因党内保守势力而失败。
威利认为,传统政党对数据和技术的抵触,为像CA这样的颠覆性力量创造了机会。
威利加入SCL集团,这是一家为军方和政府提供心理战(PSYOPS)服务的英国公司。他发现其方法陈旧,并提议用大数据和算法进行现代化改造。
SCL的座右铭是“我们是Prada反恐精英”,这揭示了一种玩世不恭、精英主义且道德模糊的公司文化。
史蒂夫·班农与SCL接触,他寻求的不是传统的政治工具,而是一种能打“文化战争”的武器。
班农的核心理念是“政治是文化的下游”。他认为要改变政治,必须先改变文化,而威利的技术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完美工具。
在亿万富翁罗伯特·默瑟的1500万美元资助下,SCL成立了美国分公司——剑桥分析(Cambridge Analytica),班农担任副总裁。
默瑟和班农的目标截然不同:默瑟想建立一个可预测的社会模型(可能是为了金融目的),而班农则想利用它发动一场另类右翼的民粹主义叛乱。
CA通过剑桥大学研究员亚历山大·科根开发的一款名为“thisisyourdigitallife”的性格测试App,收集了海量Facebook用户数据。
关键漏洞:当时Facebook的API允许该App不仅获取测试参与者的数据,还能获取他们所有好友的完整个人资料,而这些好友对此毫不知情且并未同意。
最终,仅通过约30万名App用户,CA就非法获取了高达8700万Facebook用户的详细数据,主要是美国用户。
Facebook对此并非一无所知。公司内部员工早已对CA的“可疑”行为发出警告,但高层为了维持开发者生态和商业利益而选择忽视。
CA利用收集到的数据,结合心理测量学(特别是“大五人格模型”),为每个用户建立精准的心理档案。
他们特别关注具有“黑暗三联征”(自恋、马基雅维利主义、精神变态)和高神经质特质的用户,因为这些人更容易被煽动和操纵。
CA的策略核心不是说服,而是“感染”。他们通过投放高度情绪化、分裂性的内容(如假新闻、阴谋论、种族主义言论),激化特定人群的愤怒和恐惧。
他们利用Facebook的算法漏洞:高度激进的内容能获得更高的“互动”,从而被算法推荐给更多相似的人,形成信息茧房和回音室效应。
CA在多个发展中国家(如尼日利亚、肯尼亚)的选举中测试并完善了他们的技术,包括散布暴力恐吓视频和抹黑对手。
在英国脱欧公投中,CA的加拿大子公司AggregateIQ (AIQ) 为“投票脱欧”(Vote Leave)阵营提供了服务。
“投票脱欧”阵营通过一个名为“BeLeave”的青年组织,非法超额支出了近70万英镑的竞选资金,这些资金全部流向了AIQ,用于精准数字广告投放。这构成了英国历史上最大的竞选财务违规案。
脱欧公投成为了CA武器库的“概念验证”:一个在法律和道德灰色地带运作的外国实体,利用数据和虚假信息,成功影响了一个主要西方国家的命运。
CA在2016年美国大选中为特朗普竞选团队服务,应用了所有成熟的战术:精准定位“可说服”选民、用负面信息压制希拉里支持者的投票率(尤其是非裔美国人)。
“抽干沼泽”、“建墙”等口号,都是CA通过数据测试证明对特定选民群体极其有效的宣传语。
威利揭示了CA与俄罗斯实体之间存在多重联系,包括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卢克石油(Lukoil)的会议,以及与有俄罗斯情报背景的人员合作。CA曾向俄方展示其在美国的数据能力。
作者认为,CA可能是俄罗斯干预美国大选的一个渠道或代理人,为俄罗斯提供了精准定位美国选民的工具和方法论。
威利在2014年离开CA,但直到2017年才与记者卡罗尔·卡德瓦拉德(Carole Cadwalladr)合作,开始系统性地揭露真相。
曝光后,威利和同事面临着法律威胁、人身骚扰,甚至被Facebook封禁账号,这本身就展示了科技巨头的巨大权力。
整个事件中,监管机构、执法部门和主流政党都显得反应迟钝、能力不足。他们无法理解也无法应对这种新型的、跨国界的“数据犯罪”。
作者的最终反思是:我们生活在一个“被监视的资本主义”时代,我们的行为和身份本身已成为商品。如果不加以监管,我们的民主制度将被这些以牟利为目的的技术架构所侵蚀。
尾声:对立法者的呼吁
作者在书的最后直接向立法者提出了一系列监管建议,核心思想是法律必须跟上技术,保护公民免受数字架构的操纵。
- 为互联网制定“建筑规范” (Building Code for the Internet): 像实体建筑一样,数字平台也应有安全标准,禁止“黑暗模式”设计,强制进行“可滥用性审计”,保护用户的自主权。
- 为软件工程师设立道德准则 (Code of Ethics for Software Engineers): 工程师应有法定的职业道德责任,对他们创造的技术所带来的社会危害负责,并有义务拒绝和报告不道德的开发指令。
- 将大型科技平台视为“互联网公用事业” (Internet Utilities): 承认Google、Facebook等平台在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,对其施加更高的公共利益责任和监管,而不是简单地用反垄断法来拆分。